興趣或熱情與學習的關係,洪蘭教授在序中有下列的敘述:
“書中有一段對話非常的好,作者問她的學生:「陶非你幾歲開始學琴?」。他說:「接觸琴是十歲,但是真正的開始是 喜歡拉琴以後。」大哉回答!喜歡才是學習的開始,什麼時候開始學不重要,什麼時候真正喜歡才是關鍵。”
我想到了最近所閱讀關於舒曼的傳記。 去年(2010)是蕭邦誕辰兩佰週年,同時也一定會提到也是舒曼誕辰的兩佰週年。 這位與蕭邦同年出生的作曲家,可以說同樣在音樂史上佔有重要的一席之地。 然而了解到舒曼的成長背景與成人後的發展過程,就會發覺到舒曼的一生中,抑鬱不得志的時間居多,快樂的時光很少。 舒曼立志於音樂之路很晚,是在20歲之時。藝術天分很高,20歲之前卻始終徘徊在文學與音樂之間,期間還曾是法律系的學生。 直到受到克拉拉父親的保證,才開始接受正統音樂的學習。而且他有個很不好的習慣,就是跟一位老師沒多久,就開始嫌棄老師。雖然七歲開始學習鋼琴,也會彈奏其他樂器,但是就不曾有計畫地、很規律地、持之以恆地跟著老師好好的練琴,以致於當他遇到克拉拉時,那種感覺,我相信是很複雜的。克拉拉的成就,就是舒曼夢寐以求,想要而不可得的生活: 以鋼琴家的身分活躍在舞台上,接受眾人的歡呼與掌聲。 但是不要忘記了,克拉拉能夠如此,是從小辛苦努力練習的成果。 舒曼在「黃金學習時期」無法靜下心來練琴,沒有讓自己的肢體獲得最大的開發,以致於當肢體定型以後,再來苦練,這時已經時不我予,為時已晚。
舒曼在成年以後,有感於自己手指的獨立性不夠,還很認真的設計了一個裝置來訓練手指,結果練過頭,把手指練壞了,從此「鋼琴家舒曼」已死,「作曲家舒曼」於焉誕生。 「作曲家舒曼」會比「鋼琴家舒曼」快樂嗎? 好像沒有,畢竟作曲家走在時代的尖端,通常只會得到當代少數精英的賞識,是會比鋼琴家容易名垂千史,在生活上還是比較孤寂。 在當時,資訊比現在不流通,一首作品要廣為人知,需要很長的時間。 在經濟的貢獻度上,還是比鋼琴家來的遜色一點(當然,這不是絕對)。 常常在想,如果舒曼的鋼琴演奏能力如同李斯特一樣高超,那他還會在精神病院渡過餘生嗎? 主觀認為,答案應該是否定的。 「鋼琴家舒曼」在他的恩師與岳父的地位,就會完全改觀,不需要跟岳父對簿公堂就能把克拉拉娶回家。 「鋼琴家舒曼」在太太克拉拉面前也不會有技不如人的自卑感。「鋼琴家舒曼」就可以挑起家中的經濟重擔,(舒曼孩子又生很多),心中就沒有這麼多壓力,心理就會健全些,也就不會得精神方面的疾病。
身為孩子的家長,最怕養出像舒曼這樣的小孩。 縱使舒曼的天份極高,同時沈浸在音樂與文學的環境之中,可是卻永遠好高騖遠、眼高手低,學一行,怨一行。 學法律卻心裏老想著音樂,真的讓他去學音樂,就開始抱怨音樂。 每一個教過舒曼的老師,都懷疑舒曼在音樂上學習的決心,事實也證明這些老師的疑慮都是正確的。 舒曼最好的老師是他自己,靠著自己的天份彈琴、作曲。 由於完全靠著天份立足於樂壇,導致鋼琴的技巧不夠紮實,作曲的內容不夠嚴謹。 雖然常有神來一筆的巧思,卻沒有廣大宏遠的格局。 舒曼好高騖遠的個性讓他一生之中都找不到自己的定位 當人找不到自己的定位,就會坐這山望那山,不滿足於現狀,不會珍惜自己所擁有的,只會怨嘆自己所沒有的,然後感嘆自己有志不得伸,自怨自艾,永遠都跟自己過不去。
以舒曼學鋼琴的例子來看,光有興趣,是不足以成事。 從父母親教養孩子的角度來看孩子音樂的學習。 有沒有興趣,喜不喜歡,不是父母所能控制;父母所能做的是試著培養孩子的興趣,如何培養? 就是讓孩子接觸,甚至直接讓孩子學習。 沒有開始學習,怎麼知道喜不喜歡,有沒有興趣?學習之後所產生的喜歡與興趣,才是真正的喜歡與興趣,才會產生熱情,才會有持續學習的動力,才會經得起長年累月不間斷的練習。